在简.奥斯丁的六部作品中,私以为《爱玛》是其中最成熟、最现实、也是最好的作品。抛开她对时代敏锐的观察和独特的语言魅力不谈,书中对主人公认识自我、了解他人的深刻细腻描写,对当代人的为人处世不无诸多良好的启迪。让我们一起走进英国摄政王时期(1810-1820)的乡村生活,笑看人生百态,玩味唇枪舌剑……
上一世,她深爱的太子将她利用殆尽,她信任的庶姐将她送入黄泉,心盲眼瞎,善恶不辨,最后赶来救她之人竟是她一直背叛算计的摄政王,最后也惨遭万箭穿心之痛,死在她面前。重活一世,她先打庶姐的脸,再端了太子的位……等等,太子怎么下台了?江北宁怒:“姑奶奶仇还没报,谁干的!”摄政王手握成拳,咳了一声:“本王干得。”江北宁一秒变脸,狗腿上前:“夫君,累了吧?奴家给你揉揉肩~”
传闻,摄政王天生洁癖,不近女色。传闻,摄政王府中养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白团。又传闻,那只小白团,其实是神话话本中的狐狸精。“食阳气,惑君心……”白夏禾歪在榻上,纤细白皙的手指抬起霍晏淮精致无暇的下颌。“亲爱的摄政王,我有没有说过,我可不背黑锅!”咳咳咳,传闻不可信呀